理论评价的标准及其落实情况关乎科学事业是否能够健康发展。在理论评价标准是什么未明晰之前,对理论的评价难免出现学阀垄断或以个人主观好恶发表评论的现象。
历史和现实是规律的代言人,理论不过是在观察、实验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模型,对现实世界“是什么样”和“为什么是这样”的回答。数学也不例外,恩格斯说:“纯数学的对象是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所以是非常现实的材料。这些现实材料以极度抽象的形式出现,这只能在表面上掩盖它起源于外部世界的事实。”而逻辑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概括反映。”因此,理论评价标准可以概括为“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所谓经验论、整体论、“范式”不过是这一准则的一个侧面而已。
这里的“理”既包括以矛盾律、同一律、排中律、时空限制律为内容,以分析为主要特点的形式逻辑;又包括以惯性律、周期律、拓扑相似律为主要内容,以取象类比为特点的形象逻辑。这里的“故”即现实。虚假的现实不能作为论据,真实但是偏颇的现实同样也不能作为论据。能够作为论据的“故”,须兼具真实性、代表性和均衡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虚假或偏颇论据现象虽不能杜绝,但要尽可能避免。不要出现像考夫曼由于实验装置有缺陷得出错误的结论,庞加莱就据此怀疑爱因斯坦相对论等情况。举出一万个例子支持自己观点不见得对,有一个反例足以驳倒一个观点。
一个理论观点不管多么刺耳,也不管作者是工人、农民还是“民科”,只要观点符合“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准则,我们都应该接受;反之,不管这个观点是多么令人欣喜若狂,也不管作者是什么样的专家、权威,只要观点不符合这个准则,就应该毫不客气地摒弃。一句话,任何观点都应接受“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准则的审判,为自己的存在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科学的基本价值在于追求真理,从而更好地为人类服务,而非维护权威尊严。
然而,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在学术界却久未得到普遍的贯彻和落实。为根治科研领域的沉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着力改变“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严重现象。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在项目评审中,“不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建立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等的非常规评审机制”;在人才评定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2018年7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明确提出了“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的任务。据此,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展开了清除“四唯”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及相关文件与通知的出台,为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现实总是令人感到无奈、可叹、可悲、可怜,总有一些人按捺不住,硬要违背“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一准则,以学阀的面目出现,垄断学术研究,以研究人员身份的高低贵贱作为评定科研成果优劣的依据,企图以非学术手段剿灭“异端”,强行把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拦都拦不住。
Helle18、和乐数学于2018年11月16日在和乐数学公众号上发表了《是谁在为民科站台|从<中国科学报>论“数学强国”谈起》一文(下称:《批驳文章》),矛头直指《中国科学报》2018年8月27日发表的《由“数学大国”向“数学强国”迈进始于重视数学(下)》一文(下称:《科学报文章》)。令人不解的是,Helle18、和乐数学的批驳并不是从《科学报文章》及丁小平先生的学术论文的观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论述是否符合逻辑入手,而是以主观臆断代替现实作为演绎的起点,毫无根据地对《中国科学报》进行诋毁,恣意妄为地点评作者的身份,以网上污蔑丁小平先生的材料给丁小平下结论。笔者认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了科学精神,而且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一、主观臆断不能作为评判依据,先入为主、结论先行是典型的违背科学精神的行径,求真、务实才是科学研究最基本的原则。
所谓“匆匆浏览一下文章就令人大跌眼镜,我们不禁评论道:‘科学报还发这样的文章。’ 再看其他网友评论,也就放心了,不是我一个人这样想。”我们不知道Helle18、和乐数学是何许人物,“匆匆一看”、“一想”就可以“不禁评论道科学报还发这样的文章。”真是“令人大跌眼镜”!这是典型的先入为主,结论先行的做法。笔者是否也可以说:“一看到《批驳文章》就感到恶心,我们不禁评论道:貌似泼妇骂街!了解到其他看过文章的读者都这样说,也就放心了。”
“网络上简单查下就会被丁先生的来头吓倒”,Helle18、和乐数学判定一个人仅仅通过网上一查便可以确定吗?着实“令人大跌眼镜”。即便是法院判决都可能有错误,更何况本身就是歪曲、诋毁、断章取义的网文呢?
“我们曾在《也说软法律与数学家》谈起过利益输送,可以预想,将来这样的利益输送行成的垫脚石会成为其前进的资本。”笔者不知道,Helle18、和乐数学究竟是学者,还是算命先生,“可以预想”“将来”,莫须有的东西可以作为评价依据吗?
“《中国科学报》刊登这样的文章可能是真的如一位网友说的,缺钱了,否则就是缺心眼了。”Helle18、和乐数学有什么证据证明《中国科学报》“缺钱了,否则就是缺心眼了”?信口雌黄发表这样的文章的人,可能真如一位读者所怀疑的那样“是不是敌对势力打压中华民族自主创新的爪牙呢?”此种不负责任的歪风邪气应当休矣!
“诸多如我们这样的公众号坚持不懈普及数学知识和数学精神,经年积累,所得可能一下子被《中国科学报》的一个错误新号给冲垮,一夜回到解放前。所以,我们恳求请《中国科学报》们自重一点。”首先,根本就不存在“《中国科学报》的一个错误新号”的问题,多说一句,能不能检查一下再发文,实在不够严谨。如果一篇言之凿凿的报道就能把“经年积累”“坚持不懈普及数学知识和数学精神”的工作冲垮,只能说明早就应该如此。因为,真理越辩越明,真正的科学又怎么可能惧怕不同观点呢?经不起批判和实践检验的观点和理论,应该早日打扫干净,以免流毒扩散。其次,Helle18、和乐数学维护自己所谓“经年积累”“坚持不懈普及数学知识和数学精神”应该建立在有益工作的基础上,而不应以诋毁他人为手段,侵犯一份拥有数十年光荣历史传统的报纸的名誉。
《中国科学报》前身是创刊于1959年1月1日的《科学报》,这是一份少有的具有科学精神、敢于担当的报纸。报纸的编辑、记者具有国际视野,深谙科学发展规律,他们在密切关注我国的科技发展事业,对于他们的敬业精神笔者非常钦佩。“中国第一科学传媒”非《中国科学报》莫属。
Helle18、和乐数学言行已经超出了伦理道德调整的范围。《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均规定公民和法人名誉权应受保护。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四条第二款:“以书面、口头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Helle18、和乐数学应负相应法律责任。《中国科学报》有权对这样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在此,不妨提醒Helle18、和乐数学,评价他人当持慎重态度,无知妄说的最终结果是评价者自身自毁形象,堕入卑鄙者的行列。
二、揭露学术骗子最好的办法就是驳倒他的理论观点,指出其引用的论据和逻辑推理、判断的错误,作者的身份根本不会增加或减损其成果的科学性,挖苦、嘲讽只能置自己于无耻境地。
名实往往不完全相符,拥有博士头衔的笨蛋到处都是,没有过硬学历却有真知灼见的学者不胜枚举。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把作者身份作为判断其观点正确与否的决定因素呢?爱因斯坦在今天的人们看来是伟大的科学家,当年不是也被人奚落为小专利审查员么?如果普朗克当年因此不发表爱因斯坦的论文,是否会使科学发展受到极大地影响呢?在理论评价上见人下菜碟的做法,是一种粗鄙的陋习。学术成果的有无高低才是评价研究人员的根本标准。
什么叫“文章开头格调很高。第一段前半的其用意是告诉我们微积分的重要性,因而丁先生对微积分的“意见”也自然是重要的。”丁小平先生的意见重要与否不是张三、李四规定的,而是根据其研究内容正确与否及其对于研究的学科发展的意义大小而定。理论评价不是骂街,挖苦、嘲讽不能解决科学纷争。
“按照这样的逻辑,丁先生现在被《中国科学报》的吹嘘的这篇文章将来会成为他继续吹嘘的资本。”吹嘘指的是与实际不符、夸大宣传的情况。笔者并未发现《科学报文章》中有什么吹嘘地方,不知Helle18、和乐数学接二连三先入为主的判断依据从何而来?报道内容客观、真实是媒体的基本要求,《中国科学报》是客观、公正报道的典范。《科学报文章》究竟会成为Helle18、和乐数学主观臆断的丁小平先生“继续吹嘘的资本”,还是一篇为推动中国科学发展发挥绵薄之力的科学报道,关键在于丁小平先生的理论成果是否经得起理论批判和实践检验。Helle18、和乐数学不能采取有罪推定原则,只要找到丁小平研究成果的错误,是非对错立见分晓。另外,“被《中国科学报》的吹嘘的这篇文章”这句话,确实不通,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三、无人可以垄断学术研究,在狂妄自大者的龌龊心目中“民科”是个贬义词,在人民群众看来则是一个光荣称号。
我国《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科技进步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自由,鼓励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保护科学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等规定,赋予了公民从事科研的自由权利,可见国家对于公民从事科学研究不但不限制,而且还积极鼓励。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Helle18、和乐数学何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随意发表违反宪法、法律的言论?《科学报文章》两位作者在为我国科学事业兢兢业业做贡献时,Helle18、和乐数学尚处于分子状态,二位作者凭什么就不能发表自己对数学的意见?这样的攻击,难道不是“令人大跌眼镜”的事么?
不知道中国数学界近四十年来有多少研究成果可以与陆家羲先生取得的成就相比?“民科”不拿国家一分钱,无情报交流条件,无科研经费支撑,常常承受着所谓专业人士的冷嘲热讽从事科学研究,他们有什么好值得诅咒的呢?为“民科”呼吁有什么不对?相反,那些为了一己私利,蝇营狗苟,言不及义,拿着国家经费,尸位素餐之徒又又有什么好沾沾自喜呢?有什么资格对民科指指点点呢?他们不过是社会的蠹虫而已。
据笔者所知,丁小平先生1977年参加高考,大学毕业后又分别考入并就读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学院和北京大学的研究生,成为新中国第一位横跨工、哲和理三个不同专业的研究生,不知道所谓非民科的专业人士中又有多少可与之比资历?丁小平先生成果自发表以来已历9年,并不能找到一条坚持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反驳意见,实在令人遗憾。有本事找出丁小平发表的文章中的错误,才是“坚持不懈普及数学知识和数学精神”应当的行为。
对刘里鹏的评价,Helle18、和乐数学同样重复着上文所述的通病,先入为主,从特殊到特殊,研究数学就不能同时研究医学吗?马克思是哲学家的同时就不能是数学家吗?“井鼃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 Helle18、和乐数学不能以己度人。
在看到刘里鹏著作中的错误的同时,是否还应该看到他比同龄人相比的优点呢?由于能力不济出的错误和故意犯错,不能不加以区分。曾作为校长的李培根鼓励青年学子努力学习又有什么罪过呢?
Helle18、和乐数学指出学术错误、揭露学术骗子的行为笔者持肯定的态度,但是还应该看到科研活动中出现错误是正常的,对此我们应当善意指出,宽容无意的错误,否则科学就会变成苛学,进而制约科学发展。我们反对的是发现错误拒不承认的态度,甚至蓄意造假的行为。笔者认为,应该鼓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科学评判,反对以主观臆断代替现实,以个别代替一般,先入为主、结论先行等违背科学精神评价科学成果的行为,更反对那些诋毁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
2016年5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说:“我国科技界要坚定创新自信,坚定敢为天下先的志向。”这是习总书记对我国科技事业的殷切希望。马克思的朋友施蒂纳也曾意味深长地指出:“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我们都跪着。”笔者呼吁,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积极培育科学创新的土壤,弘扬科学精神,让更多科研工作者能够勇攀科学高峰,为我国科技事业作出贡献!
附链接:是谁在为民科站台|从《中国科学报》论“数学强国”谈起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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