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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科研评价的主裁判?

作者:秦四清发布日期:2019-03-31浏览次数: 来源:科学网

关于如何合理地进行科研成果评价,历来是个热门话题。如有不少人士认为小同行评价靠谱,这事儿还真不一定,得分情况而论。

对于从“1到N”的跟风式科研成果,小同行容易依靠过去的知识判断在前人的基础上进展有多大,且这样的成果动不了同行的“奶酪”,同行容易给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然而,对于从“0到1”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往往因推翻了以前的认识,让诸多小同行感到自己以前的工作是“无用功”或“鸡肋”,可能会以冷漠、敌视甚至激烈反对的态度待之。纵观科学发展史,这样的成果一面世,最先跳出来反对的往往是小同行,TA们一心要为捍卫“真理”而斗争。记得看过这么一个故事(来自度娘):1930年爱因斯坦听说《100位教授出面证明爱因斯坦错了》,他闻讯后,耸耸肩道:“100位?干吗要这么些人?只要能证明我真的错了,哪怕是一个人出面也足够了。”由此看出,越是重要的原创性成果,其成长、壮大乃至最终的全面认可,首先是要突破小同行的“围剿”。可以这样说,起码在创新初期,小同行不是推动创新的“助推器”,而是绊脚石。

再者,小同行几乎都认可的成果是正确的吗?咱不讲大道理,举个例子说明。如圈内小同行普遍认可地震复发周期的概念,但这事儿存在吗?我曾经和圈内人士讨论过这个问题,说你们能举出一个实例证明这事儿存在,我都认可,结果是找不到一个靠谱的实例。想想,如果对“谁”在发震都不甚清楚,对地震产生过程有诸多误解,基于猜测提出的任何概念都不可能靠谱,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啊。

大家晓得,投票表决是最基本的民主方式,决策时视支持意见多寡而定,这在大多数情况下也许是正确的,但是这种方式不适用于科研评价。因为在科研中(起码在初期)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大多数人的意见往往只是代表了一种心理,而不是真相。简言之,科学是不需要投票表决的

那么,“谁”是科研评价的主裁判呢?

科学发展史告诉我们,只能是实践或时间,其是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任何科研结成果,即使具有原创性,但若通不过检验,只能认为是昙花一现的废品;反之,可能是载入史册的伟大成果。

针对“文化大革命”刚结束后学界出现的学风败坏现象,如粗制滥造,争名夺利,任意吹嘘等,1978年华罗庚在中国数学会成都会议上语重心长地提出“早发表,晚评价。”后来又进一步提出“努力在我,评价在人。”这实际上提出了科学发展及评价科学工作的客观规律,即科学工作要经过历史检验才能逐步确定其真实价值,这是不依赖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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