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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作者:教育部发布日期:2019-12-13浏览次数: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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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我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工作。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和教育部批准,决定授予“活细胞化学反应工具的开发与应用”等40项成果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我国大气气溶胶的来源反演解析及物化特性研究”等80项成果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面向典型器件的体硅MEMS加工平台及其应用”等27项成果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大视角密集视点裸眼3D光显示关键技术及应用”等22项成果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烟气多污染物深度治理关键技术及其在非电行业应用”1项成果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人机协同的智能微创医疗装备系统关键技术及应用”等49项成果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提高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安全性及有效性策略研究”等85项成果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身在中医——走进中医的世界》”1项成果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二等奖。

决定授予伍晖、赵珺、赵俊、王健、李丹、李武华、王双印、杜兰、伊廷华、刘庄等10位同志青年科学奖。

全国高校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全体获奖者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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