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也要加强管理了?
不知不觉中“严进严出”之风已悄然接近
今年以来,经常被刷屏的,除了学术不端事件,恐怕最多的就是硕博研究生被大规模清退的新闻了。
最近的一次:又一所211高校一次清退136名硕博研究生,延边大学管理人员表示,“这么大规模清退学生,还是第一次。”
其实,不止延边大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包括清华、复旦、中山大学、北航、中国传媒大学等高校在内,已有30多所高校,超过1000名硕博研究生被清退,创下历史新高。
一视同仁:复旦大学对12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决定!多数都是留学生
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校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同样适用于研究生)中,明确要求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应予以退学。
仔细分析这些退学公告后就会发现,之所以被退学,一是由于没有按时完成学业而被退学,这些是真正意义上的被退学。二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按时入学报到而被取消入学资格。
其实,这些都是高校在研究生管理上在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以往的规定。
据青塔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41所大学均全部或部分院系通过“申请考核”制进行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占比97.6%;仅有的一所——西北工业大学也将在2020年开始实行“申请考核”制。
这也意味着,未来,硕士毕业后再想“读博”,可能就只有“申请考核”一条路了。
不知不觉中,研究生“严进严出”之风已经悄然接近。
而“申请考核”制下,导师的权利也将进一步的被放大。
研究生如此,导师呢?
教育部:明确权责,加强对博导的管理
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的还指出,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
11月20号,教育部在官网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348号建议“关于完善研究生管理制度的建议”做出了回复。
回复一共有五条,除第一条说明性文字外,在四条举措中,将“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排在了“积极构建完善的研究生管理体系”,“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加强学术诚信体系建设”等举措之前,放在了首位。
文中提到:教育部正“拟出台《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推动培养单位严格博士生导师聘任标准,明确导师权责,支持导师严格学生学业管理,制定动态灵活的岗位调整办法,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因博士生变更研究方向等原因,导师和研究生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
具体如下:
单一导师制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模式。近年来,部分高校在特定学科试行导师组指导的模式,取得一定经验。长期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推动培养单位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重视发挥导师团队作用。
一是印发《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强化了研究生导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基本素质要求,明确了研究生导师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等七项基本职责。
二是拟出台《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推动培养单位严格博士生导师聘任标准,明确导师权责,支持导师严格学生学业管理,制定动态灵活的岗位调整办法,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因博士生变更研究方向等原因,导师和研究生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
导师也要被加强管理了?我们拭目以待。
教建议字〔2019〕212号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研究生管理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顶端,是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释放人才红利的主要途径,是国家人才竞争和科技竞争的重要支柱,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要素。教育部高度重视研究生管理工作,拟于今年10月份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出台一系列文件,加强研究生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研究生管理制度。
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适用于研究生
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自2017年8月起施行,其第二条明确指出“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规定对“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做出了全面详细的要求。
二、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单一导师制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模式。近年来,部分高校在特定学科试行导师组指导的模式,取得一定经验。长期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推动培养单位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重视发挥导师团队作用。一是印发《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强化了研究生导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基本素质要求,明确了研究生导师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等七项基本职责。二是拟出台《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推动培养单位严格博士生导师聘任标准,明确导师权责,支持导师严格学生学业管理,制定动态灵活的岗位调整办法,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因博士生变更研究方向等原因,导师和研究生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
三、积极构建完善的研究生管理体系
一是拟加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培养单位党组织领导责任,配齐建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队伍,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探索依托学科梯队、科研团队等配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二是加强研究生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培养单位加强研究生院(部、处)建设,强化管理工作职责,切实保障办公条件;健全校、院(部、系、所)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职责,按照研究生培养规模配齐建强各级研究生教育专职管理队伍;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
2013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中央财政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等因素确定中央高校研究生教育绩效拨款,由学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养与管理。
五、加强学术诚信体系建设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来重视学术诚信体系建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等文件,都对加强学术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培养单位完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职能部门宣传、监督作用,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规范和学术(职业)伦理教育作为导师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术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抓住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突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下一步,拟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强调抓住关键薄弱环节,严格规范质量管理,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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