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复杂形势,今年两会代表委员纷纷聚焦科技创新议题。本文从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关键词入手,摘编整理了本届两会代表委员关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建议观点,以飨读者。
一、科技自立自强
关键词:完善布局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完善科技项目和创新基地布局。”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石墨烯研究院院长刘忠范建议,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需要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顶层设计,夯实根基,避免创新资源过度分散。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卡脖子”问题,需要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从体制机制改革上下功夫。他建议,应成立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改变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一拥而上”的现状。同时,要分层布局,分类管理,明确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角色定位,避免过度的功能重叠。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丁烈云建议,支持推进武汉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国家实验室和更多的创新基地。他说,像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为光谷的建设作了巨大的贡献,今后光谷要发展为世界光谷,这就需要强大的创新基地做支撑,要把光电研究中心建设为国家实验室,支撑世界光谷的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光启技术董事长刘若鹏建议,按照“贝尔实验室”模式改革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设立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他表示,深圳仅有的五家国家重点实验室都是按照美国贝尔实验室的模式运营,都是以产业为依托的独立实验室,研发面向最重大基础科学和关键核心技术。这些研究不仅会影响到整个国家在通信、互联网、国防或者生命科学等领域的技术发展,还会影响到这些重大领域的行业发展,甚至是颠覆性的发展。
关键词:实施好核心技术攻关
“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深入谋划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改革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式,推广‘揭榜挂帅’等机制。”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所长陈薇建议,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动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在生命健康、生物安全等重大前沿领域系统性地谋划重大项目布局,建立核心技术团队“白名单”,国家长期稳定投入,实现“项目—基地—人才”有机融合,为保障国家发展利益、破解重大安全风险、突破国外技术封锁奠定坚实科技基础。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十一研究院研究员曲伟表示,政府和企业可以把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张榜”出来,鼓励帅才“揭榜”,良才善用,能者居之。全国政协委员、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礼则进一步建议,国家对“揭榜挂帅”的制度设计要考虑分层次、开放性、竞争性、共享性,并以此为切入点,推动建立一个更开放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为支撑的技术创新体系。
关键词:支持基础研究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要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举行的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科技部部长王志刚表示:“我们经常讲到产业链、供应链有短板弱项,如果追踪溯源,就是我们在基础研究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王志刚用五项具体举措,向大家概括了继续加强基础研究的着力点——制定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继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更加强调国家战略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更加注重青年科技人员投身基础研究、建立基础研究中心和平台。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高鸿钧表示,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技术体系和工程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他建议,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方面,“十四五”时期要坚持“两条腿”走路。既要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知识基础和解决方案,也要努力提出新理论,开辟新方向,创建新学派,为世界科技和技术知识体系构建、发展作出贡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饶子和表示,在当前形势下,基础研究已不再是探索自然的“纯科学”,它既要关注世界科技最前沿,更应解决国家在基础理论、底层技术、基础材料、基础软件等方面的重大需求。他认为,近年来我国基础研究进步迅速,但与世界科技强国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基础理论、基础材料等存在短板,部分基础研究领域缺乏长期坚持。同时,科学计划实施周期过短,资金投入、项目支持等机制还需优化。要部署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引领国际科学前沿为标志的基础研究计划,针对基础研究具有长期性的特点,相关计划也应该保持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关键词:完善评价机制
“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切实减轻科研人员不合理负担,使他们能够沉下心来治理科学探索,以‘十年磨一剑’精神在关键核心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袁亚湘指出:“当前,我国科技教育界的青年科技人员受到续聘、升职等多重压力。过重的学术压力不利于他们安心工作。这将严重影响我国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在学术方面的健康成长,进而影响我国科学技术的积蓄发展。”他建议,首先,禁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对聘用的青年科技人员设定一些不合理的定量考核指标(如发表文章数)。其次,建议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参照国际学术界通行的终生教职制度,给予新招聘的青年科技人员相对长的初始聘期(6年),使其在初始聘期内拥有宽松的、安心工作的科研环境。对青年科技人员初始聘期结束后可参照国际通行的终生教职评审方式决定是否续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常务副校长丁奎岭建议,要增加“压舱石”,强化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促使更多科研人员“十年磨一剑”;要打开“校正仪”,深化科研评价体系改革,不考核一般论文成果,只关注研究价值和实施进展;要抓住“生命线”,加强卓越创新人才的引育,为基础研究输送强大的后备力量,构建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制度体系与生态环境。
关键词:青年人才储备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学院教授王立峰表示,“要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科研启动支持力度,健全完善青年人才科研资助体系,加快提升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战略视野、把握科学前沿和领导重大创新活动的能力,加快培养造就下一代科学家。”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刘昌俊建议,加快解决我国基础研究骨干单位博士生优质生源逐年减少的问题,调整、完善博士生奖资助体系,逐步取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适当普遍提高博士生待遇。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完善博士生婚育休假制度,解决人才发展相关的后顾之忧。发挥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等优势,改革基础研究相关的人事制度,加快解决制约我国博士后队伍发展的瓶颈问题。博士后在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产出方面所具备的优势一定要得到高度重视。
关键词:收益分配机制
“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德辉建议,对照管理职务岗位人员薪酬体系搭建起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体系,切实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薪酬待遇,保障专业技术人才合理薪酬和待遇水平;要支持专业技术人才以技术交易、作价入股等形式向企业转移转化自己研发的科技成果,督促企业执行好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有关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航天三江九部型号总师胡胜云建议,以分红的形式将科技成果产生的效益按比例奖励给科技团队,让作出巨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富起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活力,让科研人员坐得住“冷板凳”、“十年磨一剑”攻克核心技术。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建议,科技部会同国家监委规范科研人员离岗、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获取报酬制度。区分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兼职和其他兼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库和特殊豁免制度,将具有突出科研能力或是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的科研人员或领导干部纳入人才库,保障科研、科技成果转化享有充分空间,充分保障作为领导干部的科研人员分配收益的权利和路径。
三、激励企业创新
关键词:组建创新联合体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所长黄政仁表示,产业界要做好产业前瞻布局,加强与科研机构的互动,组成创新联合体,形成有效需求和技术转移的高效通道;科研院所要提高自身技术的成熟度,提高系统集成技术的供给能力,为企业提供成熟的解决方案。这当中,政府是最好的“交联剂”,能够起到牵手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表示,“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当前,智能技术融入生产生活,创新活动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创新正从单点突破走向融合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拥有更多技术优势的大企业理应以更大的担当作为,带动更多创新主体,支撑行业内的融通创新。
关键词:市场化机制
“运用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政协委员、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建议,明确联合创新成果的界定和分享规则,形成市场化激励机制。针对不同性质的科研投资资金,采用差异化的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机制。对政府全额支持的基础性研究,相关成果可在平台内公开共享。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出资的创新成果,可签订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协议,其中政府专项资金的收益累积循环投入科技研发。对于企业、社会资金联合研发的,鼓励联合体以独立法人企业形式参与并申请专利,根据实际贡献约定专利共享比例。同时,有序构建信用约束机制,对投机、毁约等行为,纳入社会公共诚信记录,增加违规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表示,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企业,正深刻理解双循环的内涵和意义,积极参与进来,借势发展。同时,企业正在加速转变动力,让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变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并注重借力资本市场来进行资源整合,优化业务布局,推动数字化转型。她希望,把中国建设成为世界的研发中心。在拉内需、促循环上我国有一些政策上的调控,以产品技术升级“带”动“双循环”更好地“转”起来。
关键词:优惠政策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潘建伟建议,可以从政策层面鼓励企业直接投入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利用企业较灵活的资助方式,激发创新活力。建议制定相关各方在成果转让、股权分配等多种形式下的利益共享和分配机制,充分利用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陈放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政策精准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研究制定科技创新企业初创期资金扶持办法,对民营企业参与基础性研究,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给予一定比例研发投入支持。尤其是要在企业优秀科技项目预研阶段予以重点关注和倾斜性扶持,按照企业产值、投入研发费用的比例等进行资金补贴以及对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加快发展地方科技银行,创新金融贷款产品,探索设立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信贷基金等,建立三方风险共担机制,基金、银行、担保公司共担风险;建立完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的容错机制,保护企业家的自主创新热情。
四、优化产业供应链
关键词:自主可控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和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作用。”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政协委员、东北大学教授赵继表示,我国制造业规模居全球首位,是全世界唯一拥有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但同世界工业强国相比,我国产业基础还不够牢、地基还不够稳,特别是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方面,部分领域对外依存度仍然较高。对此,他建议,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应加强产业结构和体系基础支撑。通过查找“四基”问题的重点、难点、痛点,调动各方力量,构筑有利于产业基础能力尽快提升的产业生态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大产业覆盖度等。同时,应加强资源和能力基础支撑。包括着力培养“专精特新”企业,让他们在攻克产业基础“卡脖子”问题和补短板中发挥积极引领作用;着力培育具有专长、能够生产某些关键设备和先进材料的中小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茂兴认为,近年来,全球多边自由贸易投资体系遭到破坏,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基础受到挑战,全球供应链受到冲击。他建议,要抓住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机遇,以科技自立自强为基本立足点,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我国产业核心发展能力和水平,夯实我国实体经济的根基。同时,通过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势重塑,发展柔性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兴制造模式。此外,充分利用我国拥有全球最完备产业配套体系的优势,着力补链、固链、强链、延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
关键词:统筹布局
“统筹新兴产业布局。”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秦博勇表示,当前我国产业链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产业链政策缺乏整体规划、产业政策协同性不足,易导致重复建设,过于强调本地产业链完整性,忽视区域间合理分工与布局等。对此,她建议,首先要加强产业链整体规划,可从产业链的全球化程度、技术依赖度、产品供应链等角度,将我国产业链划分为技术驱动型、市场驱动型、全球合作型等类型,分行业精准施策,明确不同类型产业链的发展路线图和具体方案,从国家层面梳理我国重要产业中存在的关键短板清单,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扶持政策,突出重大项目,实现重点突破,鼓励各地区根据统一规划,强化区域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形成区域分工和协调机制,促进产业链在全国的合理布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浙大医药学部主任段树民表示,未来产业应当是基于前沿、重大科技创新而形成的产业。“未来产业通常具备多领域交叉的特点,对这些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突破,可以带动多个产业生态的提升。”“对未来产业的孵化和培育,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创新体系来支撑。”对未来产业的孵化,应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同时着重培育企业、高校对于创新孵化的需求引领意识。
五、科技经济融合
关键词:深度融合
“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更好发挥创新驱动发展作用。”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就科技力量赋能实体经济提出建议。他建议加强国家层面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引领算力基础设施整体有序发展;倡导建设多元化、智能化、高效能的新型算力基础设施,有效支撑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制定以应用效能为导向的算力评价体系和评测标准,引导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表示,“作为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十分重要。因此,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要通过不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促进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她建议,可通过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建立开放协同的创新要素配置机制、尊重科研工作规律、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等举措,打好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组合拳”。
近年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阻碍小微实体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苏宁集团董事长张近东认为,地方政府的小微企业数字化平台建设,有助于缓解这一困境,且这类平台有望成为普惠金融的“新基建”。张近东建议由政府牵头探索建设和完善区域小微企业数据集成系统,打造开放式的小微企业数字化平台,加固完善政府管理服务、小微企业信息提取和金融机构付费合作的市场化联系。同时在小微和民营企业数据建设基础更好的地区,率先成立小微企业数字平台展开试点。
“数字产业化”“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频繁提及数字化,数字化发展也是当下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一个重要方向。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雷军,对于“数字鸿沟”造成的数字化智能化社会发展问题,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推动老年人数字化服务尽快纳入国家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指导建立智能技术适老化标准体系;三是推动智能技术适老场景与新兴业态融合发展;四是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助力智能技术适老的宣传推广。
关键词:金融支持
“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表示,目前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尚存许多痛点难点,他建议,一是优化绩效考核。建议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将科技金融业务纳入其管理的金融机构绩效考核范围,同时推动银行优化内部绩效考核设置。二是创新业务试点。建议对于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北上广深等地区,授权当地金融监管部门选择科技金融基础好的银行,对硬核科技(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业等)企业员工持股专项贷款和优质PE、投资公司的周转性融资需求如流动资金、跟投资金、过桥资金等提供信贷支持。三是改进外部环境。建议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国家主导的技术评估公司,对知识产权进行统一权威评估,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质押和处置平台。四是完善风险补偿与奖励政策。建议财政部门建立对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的奖励与风险补偿政策,对银行科技金融业务的首贷、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提高奖励与风险补偿比例。
在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方面,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胜认为,“很多时候,技术创新一方认为自身的产品非常好,但是投资方因为不懂相关业务,而导致双方存在沟通的差异。甚至有的时候资方觉得看不到实物,还会认为有欺诈的风险。加之评估机构的评估流于形式,导致技术创新一方只能提前寻找资方,极大地浪费了时间。应该充实相关法律,同时,还可以起到引导国内外知名天使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前孵化阶段的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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